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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应对疫情有序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master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时间:2020-02-11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在督促企业担负起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有序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

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居多,用工来源渠道复杂,涉及产业链条长,事关疫情防控全局,也事关就业和民生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成立专班,超前谋划,加强研判,坚持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两手抓,精心组织,全力推动。

二、全面统筹协调

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相关情况,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及时报请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形成各方合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细落实。要依托省、州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一企一策”帮助民营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要迅速组织以下三类企业复工复产:一是消杀用品、防护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及配套企业生产、运输、销售等疫情防控必需;二是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生产生活必需;三是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上下游企业。其他企业在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本地员工占比大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复工复产。

四、指导企业稳定职工队伍

要利用互联网和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提供线上用工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指导企业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调剂使用年休假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要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条件具备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

五、加大融资服务协调力度

建立健全融资服务协调机制,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高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信用贷款占比,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简化审批流程,降低贷款成本。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还款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允许其适当延期还款和办理续贷手续。

六、推动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积极协调因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依法依规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延迟缴纳社保。中小企业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现金和实物,协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级产业园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和其他业主减免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房租。扎实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七、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中小企业,支持企业技术提升、质量提升,引导转型发展。寻找疫情带来的变革和机遇,加大创新力度,发展新业态,培育新模式。兼顾内培外引,加大力度培育一批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康养保健、检测防护、健康咨询等领域专精特新企业,构建“防-治-养”大健康产业链。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积极培育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无人零售、无人餐厅、无人酒店以及线上办公、线上诊疗、知识付费、网上院线、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新业态和新模式。以云南省民营小巨人企业、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为重点,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培育力度,引导中小企业向强链、延链、补链发展,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提升中小企业内生发展动力。

八、充分发挥服务机构作用

适应疫情防控需求,依托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云南企业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以及96158服务热线开展线上服务,做好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情况调查分析。汇总疫情以来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信息,发布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知识,梳理发布疫情物资生产企业供求信息,收集、处理和回复企业诉求,疫情期间协调服务商免费提供线上办公服务。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为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充分发挥各类商会协会的作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九、强化运行监测协调

要密切监测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状况,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围绕产业链条和配套企业恢复生产提供要素保障协调服务,做好防控物资保障、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供应,确保产品运输畅通。充分发挥各类商会、协会作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的困难、问题。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中小企业增强发展信心。

十、收集汇总情况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中小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并将复工复产情况于每周四中午12点以前动态上报。

迅速组织中小企业登录“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smes.cn/)”点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问卷调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调查问卷,同时采取深入企业现场调研、电话询问等方式,了解疫情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希望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于2月13日(周四)中午12点以前上报。

为便于工作联系,于2月10日中午12点以前上报1名联络员。

联系方式: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刀树明  0871-63512704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饶永恒  0871-63343851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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